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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 未知 文章作者: 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23-06-15 08:52:00

 学校各单位:

 

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通知(http://kjt.zj.gov.cn/art/2023/6/5/art_1229225203_5121261.html),202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目标,重点围绕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加快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以超常力度一体建设教育科技人才强省,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科技创新为“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强劲动力等方面提供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撑。

(一)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以“揭榜挂帅”形式公开招标,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金额10万至20万元,具体如下(每个主题说明详见通知网站)。

1.高质量建设“315”科技创新体系,高水平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思路举措研究。

2.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场景案例研究。

3.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4.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的对策研究。

5.深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构建完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研究。

6.战略科技人才力量集聚提质研究。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需紧密围绕以下选题进行申报,拟定的申报项目名称应当与以下主题相吻合,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具体如下(每个主题说明详见通知网站)。

1.重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

2.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

3.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4.全域创新能级跨越。

5.战略人才集聚提质。

6.开放创新生态深化打造。

(三)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在以下领域中自由选题申报,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选题范围包括:国内外创新政策跟踪比较的研究;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对策研究;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的研究;科技国际合作机制研究;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的研究;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研究;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建设研究;科技监督、科技绩效评估、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以及科学技术普及等创新环境与创新文化建设研究等。

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年,2024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申报要求及审核原则 

(一)申报人要求。

项目申报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且所在单位与项目申报单位一致。 

(二)申报书要求。

项目申报书应紧扣选题范围,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实践性,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浙江省情,注重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政策建议。 

(三)限项要求。

我校本次限额申报5项。每位申报人限报1项。若申报数超额,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公示,最终根据结果择优申报。

(四)审核要求。

1、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立项的,不予推荐;

2、项目申报人近两年内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与申报的软科学项目属于同类主题或研究内容存在较高相似性的,不予推荐。

3、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1-3位)不得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

4、如果申报人已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应当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2024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5、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和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数不超过1项。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具体方式为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www.zjzwfw.gov.cn),服务地点切换为“浙江省”,部门服务中选择“省科技厅”,选择办事事项中的“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

申报人通过网络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签章扫描件。各单位择优组织推荐,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

(三)形式审查。

申报人应当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各单位应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与选题的紧密关联性以及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凡申报材料与选题无关,以及出现偏题、离题等情况的,不予推荐。申请表中应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

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予以退回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请各项目申报人在提交申请后及时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 

(四)申报时间。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7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

2、申报书电子稿(申报系统导出PDF版,匿名),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联系人:单一峰   联系电话:88052133

 

 


科研处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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