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为期一天的浙江省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研讨会在宁波大红鹰学院召开。本次会议主要围绕浙江省民办高校分类管理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黄新茂,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浙江分院院长吴华,浙江树人大学、宁波大红鹰学院等全省各民办高校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单位的民办教育研究人员及宁波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的同志应邀参加了研讨会。
上午,宁波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黄明杰代表宁波市教育局首先介绍了宁波市民办教育的基本情况、宁波市民办教育政策举措、以及开展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基本思路。他重点介绍了宁波市教育局开展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研究的进展情况、制度设计的内容以及面临的问题。
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浙江分院院长吴华从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背景谈起,并结合深圳、黑龙江、湖南等地的改革实践,通报了全国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研究的新进展。在谈到如何推进我省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工作时,他强调,分类管理的宗旨是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要力争权利保障,包括师生权利、学校以及办学者和出资人权利;要统筹兼顾;要将分类管理与自主办学挂钩,避免约束民办高校发展;要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分类管理改革评价要回到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这一关键导向。
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黄新茂就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以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发表了重要讲话。关于指导思想,他强调,分类管理改革必须有利于引进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民办教育领域;有利于调动民办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和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区域民办教育做大做强,确保涌现一批高水平民办高校。关于改革的原则,他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即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当前民办教育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改革创新。他还就今年2月份以来举行的与民办教育有关的4次大的会议和活动作了通报,要求大家相信民办教育的发展前景是光明的。
下午,与会者围绕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展开热烈研讨。
宁波大红鹰学院代表认为,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必须首先解决4个问题:明确两个身份,即民办学校教师身份和民办学校身份,确保民办高校教师能够享受到与公办高校教师同等的社保政策和退休待遇;落实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支持;依法落实民办高校的自主权;创新民办学校管理等。
浙江树人大学代表认为,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体制机制灵活性上,而在招生等方面面临诸多挑战,必须争取办学自主权。
越秀外国语学院代表认为,公益性符合教育的实质,但公益性并不排斥营利性,合理的回报也是一种激励。
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代表结合该校特点提出,要在招生政策上松绑、放权,完全根据文化课成绩设限艺术类高校将无法招收到真正的艺术特长生。
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代表认为,分类管理符合辩证法,但需要进一步调研,可以采取分段进行,同时鉴于民办高等教育在民办教育中的影响力和特殊性,建议以省内民办高校为对象,单独出台相关综合改革方案。
其他高校代表也先后发表意见。与会者一致认同,民办高校必须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加强内涵建设,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减少政府顾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一致认为,分类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民办学校发展,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大做强民办高校,应在这一目标指导下,慎重、稳妥地研究我省实行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试点改革工作。
本次研讨会分别由宁波大红鹰学院党委书记孙惠敏、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浙江分院院长吴华主持。会议形成了纪要,拟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