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消费者”?消费者有哪些权利?如何进行消费维权?2014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哪些新规定?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有力量的小消费者?” 5月7日,由经济与管理学院与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鄞州区消保委联合开展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让小消费者更有力量”大型普法讲座顺利进行,由40名大学生组成的“消法进课堂”志愿者宣讲团,为鄞州区13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消法普及与宣讲。
当天,宣讲团分13个小分队走进了鄞州外国语学校(首南中学)等鄞州区13所中小学,为广大中小学生进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普及与宣讲。宣讲活动以消费者权利和2014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规定为重点,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增长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意识,树立理性消费、绿色消费、安全消费的观念。
鄞州外国语学校德育处主任胡洁琼表示,中小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的消费能力和消费需求,开展消法宣传活动,让中小学生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这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
本次宣讲活动形式生动活泼,内容详实、贴近生活,符合中小学生的消费特点和消费心理,受到了中小学生们的广泛欢迎和好评。活动也收到了鄞州区媒体的关注,鄞州电视台和鄞州日报社的记者对宣讲成员进行了采访。
据悉,经济与管理学院于去年11月,就依托课程建设开始了消法的普及与宣讲活动,并于去年已面向全校师生开展了“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的消法主题宣传活动。今年3月15日,与鄞州区消保委积极联动,持续开展了一系列消法宣讲活动,并专门组建了一支“消法进课堂”志愿者宣讲团,向社会普及与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次活动是宣讲团开展的首次大规模进校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