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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财经学院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育人责任心和教学质量意识,充分发挥教学工作考核、教学检查等各类质量监控及评价结果对教师主动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建立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评价相结合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主要构成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是教师教学档案的组成部分,由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评价两部分数据构成。

1.定期考核数据

定期考核数据为教师的教学工作考核结果,数据来源于学校每年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考核。

2.随机抽查评价数据

随机抽查评价数据为课程教学质量随机抽查结果,包括课堂教学随机抽查结果和课程教学文档质量随机抽查结果。

学校建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

二、随机抽查评价的方式

(一)课堂教学随机抽查

1.在学校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或教学单位组织的专项听课中,发现课堂教学效果特别优秀或存在较严重问题的教师,经负责部门核实确认后,在评价系统中对情况进行写实性记录。

2.在学校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或教学单位组织的课堂教学日常巡查中,发现因教师个人原因造成的以下情况,经负责部门核实确认后,在评价系统中对情况进行写实性记录:

1)教师违反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导致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及教学质量受到较严重负面影响;

2)学生有投诉意见,核查属实,且对教学秩序、教学进程或学生造成较严重负面影响;

3)其他因教师未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较严重负面影响。

(二)课程教学文档质量随机抽查

1.抽查内容

课程教学文档包含任课教师直接负责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考试命题、过程性考核资料、批阅试卷、实践教学资料、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教学文档。

2.抽查方式

实施“三段式”随机抽查,结果记入评价系统,每年抽查率不低于30%,三年应覆盖所有任课教师。“三段式”抽查方式如下:

1)期末专项抽查。每学期末,由教学单位、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对本学期已经完成考核的各类教学文档按任课教师的人数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2)期中专项抽查。由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对各教学单位已经完成归档的各类教学文档进行随机抽查。

3)不定期专项抽查。由学校教学质量委员会每学年组织相关人员对上一学年的各类教学文档进行随机抽查。

3.抽查结果

抽查统一按照课程教学文档相关要求进行,结果经核实后按照“通过”“需整改”“严重问题”三个等级进行评价,并记入评价系统。

在评价为“通过”的课程教学文档中若有特别优秀的案例应在评价系统中写实性记录;对于评价为“需整改”和“严重问题”的课程教学文档按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或给予处理意见;同时,对于评价为“严重问题”的课程教学文档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应在评价系统中写实性记录,并连续跟踪检查。

三、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运用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按年度统计,其中随机抽查的结果按抽查的时间点进行记录。

2.学校及各教学单位在对教师的评优评先、岗位聘任、职称评定、津贴和奖金发放、教学任务安排时,可以将近三年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3.对于需要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的教师,若近三年内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中的“课程教学文档质量随机抽查”没有记录,学校可依据需要安排集中性检查,检查范围为近三年该教师的相关教学文档,并进行记录。

四、评价系统的管理与使用

1.第一部分定期考核结果,经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教务处负责导入系统。

2.第二部分随机抽查评价结果,由教学单位、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负责相关数据的反馈和记录;教务处汇总并负责导入系统;人事处有权查看和使用评价系统的数据;教师个人可以查看本人在评价系统中的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