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寓学生组织:
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推荐、选拔一批优秀学生作为第二届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1、11、12级全日制在校生;
2、品行端正,群众基础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是入党积极分子或学生党员;
3、学习勤奋认真、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4、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有公寓工作经历的优先;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综合素质良好,具备一定的心理以及身体抗压能力。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推荐表、自荐表均以电子表形式上交。(表格在:/xsc——生活园区——学生自治管理自行下载)
2、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各部门及各楼支部
根据推选条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及平时工作表现优秀的公寓干部,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并于
3、学生自荐
符合条件的同学可自荐,按照要求填写自荐表。在xxx网上自行下载自荐表填写,并于6 月14日12:00前将自荐表上交至dhyjcxygy@foxmail.com邮箱,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公寓自律委员办公室主任----吴肖燕,短号:576158。
四、选拔方式
1、
2、
五、相关要求
1、主席团候选人的推选工作,将对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工作有效开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次主席团候选人推选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公寓学生组织高度重视,大力推荐优秀人才参加选拔。
2、各楼支部要充分配合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的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补充说明
1、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主席团成员享受校级主要学生干部待遇。
2、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主席团构成:主席一名,执行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共五名成员。
3、推荐表按所分配名额统一由部门负责人交至指定邮箱,不接受个人上交。
4、选拔过程和事项如有任何异议,可以联系本次干部招聘负责人: 吴肖燕576158 李圣磊667042
林青游569838 陈国栋552425
附件:
附件1:宁波大红鹰学院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附件2:宁波大红鹰学院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委员自荐表
宁波大红鹰学院学生处宿管科
宁波大红鹰学院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附件表格.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