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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7-11-16

学校各部门:
    在2016—2017学年中,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敢于创新,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宁波大红鹰学院荣誉称号评比办法》、《宁波大红鹰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各学院评议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经研究,决定授予15财管(财务)1班等34个班级“学风优良班级”称号,授予15财管(理财)5班等25个班级“和谐班级”称号;授予皇甫黎君同学及2个团队“校长奖学金”,授予《学会学习》课程组等72个团队、鲍喆等414名同学“专项奖学金”,授予徐硕等108名同学“一等奖学金”,授予孙奇等652名同学“二等奖学金”,授予詹慧慧等1266名同学“三等奖学金”;授予孙奇等305名同学“优秀学生”称号,授予贾舒丹等795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陈银丽等1048名同学“单项积极分子”称号。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争取更大的进步。希望广大同学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弘扬大红鹰教育精神,践行“自信、专注”的校训,创造新的辉煌。

 


宁波大红鹰学院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