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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优良班级”评选具体办法
文章来源:学生处   文章作者: 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23-09-13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更好调动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基本条件

   (一)班级学风严谨,设有规范的学习考核、考勤制度,并有详尽的促进班级学风的措施和方法。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1.班集体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团结互助、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班级凝聚力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类主题教育类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2.学习态度端正,课堂秩序良好。上课出勤率达到 98%,早晚自习班级出勤率达到 95%(学院每学期抽查不少于四次,以抽查数据为依据)。

   3.全班学生学期考试及格率达到 90%(公选课除外,考试及格率指的是一次性通过,补考除外)。

   4.任课老师反映班级教学效果良好,教评学评分名列学院前 50%(由教学部门反馈为依据)。

   5.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通过率位于同年级前列。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班级学生在国际、国家、省、市各类科技竞赛获奖。

   2.班级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或学生科研项目省级及以上立项结题。

   (三)班级学生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所在班级本学年“学风优良班”评选资格:

   1.班级学生因旷课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班级学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3.班级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学院认定);

   4.班级三星级寝室率低于 85%的。

   二、评比程序

   1.学风优良班级每学年评比一次。

   2.学年初,由各班根据评选条件向学院递交 “学风优良班级”创建申报表。

   3.各学院将所评定的候选班级材料以及学院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处进行复审,评选出“学风优良班级”。

   三、其他

   1.获得“学风优良班级”称号的班级由学校予以表彰。

   2.所带班级获得学风优良班级称号的辅导员在评优中优先考虑。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宁波财经学院学风优良班级创建申报表

 

宁波财经学院学风优良班级创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