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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校公示公告】关于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校内
文章来源:艺术设计学院 时间:2024-03-20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经学生团队(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校外专家评审,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我校拟推荐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见下表)。公示期为3月19日—3月21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将汇总报送团省委。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团委(联系方式:0574-88052271;nbcjxytw@126.com)反映。异议应包括具体内容和相关事实依据。以部门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部门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签字)、所属部门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8052271

 

 

共青团宁波财经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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