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经学生团队(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校外专家评审,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我校拟推荐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见下表)。公示期为3月19日—3月21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将汇总报送团省委。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团委(联系方式:0574-88052271;nbcjxytw@126.com)反映。异议应包括具体内容和相关事实依据。以部门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部门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签字)、所属部门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805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