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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49号)和《宁波财经学院荣誉称号评比办法》(学生〔2023〕34号)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并公示,学校审核,共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226名,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办公电话向宁波财经学院学生处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
联系人:黄婷婷 电话:88052126 邮箱:xsc01@nbufe.edu.cn
宁波财经学院学生处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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