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荐购
文章来源:图书馆 时间:2017-11-27

    为增强图书文献的针对性,提高馆藏资源质量,满足读者对文献资源的个性化阅读需求,让读者真正参与到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中来,协助图书馆采访人员,共同建设一个结构合理、质量上乘的文献资源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荐购(或购买)图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
    2、我校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或省级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等所需图书优先购买;
    3、内容符合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及教学科研需要的图书;
    4、本馆尚未入藏,或已入藏且借阅量(流通量)达到20次以上的图书,可适当添加复本,复本数量依据实际需求而定;
    5、大宗昂贵图书、古籍类图书须由相关院系专家、教授出具荐书报告,并做好论证分析;
    6、外文原版书须附相关教师、专家出具的荐书报告,原则上选择平装本且每种只购买一册。


二、下列图书不予购买: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规定的图书;
    2、内容陈旧,基本上不具备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破损严重、品相不佳或不成套的图书;
    3、私人收藏的图书,非正式出版的图书;
    4、袋装书和活页书,小于32开,薄册;
    5、教材、以练习为主的学习辅导;
    6、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图书荐购渠道
    1、网上荐购:通过图书馆网站登录“书目检索系统”(OPAC),进行图书荐购;
    2、手机荐购:手机打开“掌上图书馆”,选择菜单栏左下方的“读者荐购”荐购图书;
    3、微信荐购:关注图书馆微信,通过微信下拉菜单的“读者荐购”推荐图书。
    4、纸质荐购:图书馆1楼大厅醒目位置设有纸质图书荐购单,读者可以直接手写荐购;
    5、其他形式荐购:读者还可以通过电话、Email、口头等任何方式向图书馆工作人员推荐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