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财经学院图书馆热忱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手稿等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宁波财经学院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人出具捐赠证书。为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国内外正式出版图书;
2、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3、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阅读(教材除外);
4、私人收藏的古籍、善本或有收藏价值的手稿等;
5、具有收藏价值的音像资料;
6、具有收藏价值的书法、绘画、摄影、雕塑、篆刻等艺术作品;
7、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二、有以下问题的图书一般不被纳入馆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3、破损严重的现代图书;
4、有涂画(划线、注记、眉批)、污渍、虫蛀的图书(若为海内外珍本或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内容陈旧,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6、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捐赠方法与图书馆处理
1、少量和零散捐赠,捐赠者可直接到图书馆文献资源部办理相关事宜;
2、大批量捐赠,可由图书馆派人提取;
3、根据捐赠者意愿,捐赠者可在图书扉页签名、赠言。图书馆加盖赠送章标示赠送者及日期;
4、受赠的图书,其所有权和处理权即归宁波大红鹰学院所有;
5、对于数量特别巨大或特别贵重捐赠,图书馆将向学校汇报,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
四、受赠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点:图书馆文献资源部(210室)
2、联系电话:0574-88052115
五、表彰
1、图书馆向所有图书捐赠者颁发“宁波财经学院图书馆图书捐赠证书”以示尊重和鼓励;
2、图书馆建立图书捐赠专项目录,同时在本馆主页公布捐赠者的姓名、捐赠图书书名、数量等,予以宣传和鼓励;
3、个人捐赠价格5000元以上或者200册以上,图书馆将举办捐赠仪式,并设立个人捐书专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