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文章来源:图书馆 时间:2017-11-27

1.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在图书馆大厅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不可代借、冒借。
2.广大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若出现对图书进行涂写、撕页等情况,将按照《大红鹰图书馆图书遗失、污损赔偿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读者在借书前,须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交由工作人员处理。
4.借阅册数的规定:教师读者40册,学生读者15册,鸿大物业公司职工读者8册,校友读者和社会读者5册。
5.借阅期限: 教职工读者借阅期限180天,学生读者借阅期限30天,校友读者和社会读者借阅期限60天。
6.续借:借出的图书每册可续借1次。续借手续应在图书借阅到期之前办理,续借期限为30天。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图书借阅、续借等服务将终止,待相关问题解决后读者权限方可恢复:
 (1) 借阅的图书已过期;
 (2) 其它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