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情况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129号)和《宁波大红鹰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试行办法》(甬红院〔2014〕36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情况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位助讲培养对象(附件1)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如实填写宁波大红鹰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情况考核表(附件2),指导教师写好评语后由所在学院填写审核意见;
2.各教学单位就本部门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进行总结,总结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助讲培养中主要采取的培训方法;
(2)主要提供的培训内容;
(3)相关指导教师队伍的选拔、任用与考核等;
(4)教学实践的强化措施;
(5)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考核、监督及其成效等。
3.请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10月17日前将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情况考核表和总结(各一式两份)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数字校园网黄莉。
附件1:各学院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和指导教师汇总表
附件2:宁波大红鹰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情况考核表
联系人:黄莉;联系电话:882176/557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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