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12月9日下午开展的“12•9”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圆满完成,此次活动不仅激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也推动了我校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现将成绩公布如下: 一 等 奖:艺术与传媒学院 二 等 奖:高职学院 三 等 奖:经管学院 最佳组织奖:机电学院 道德风尚奖:校团学社 在此祝贺以上获奖单位,望各学院今后积极组织学生踊跃参与,来年再创佳绩。
宁波大红鹰学院体育艺术卫生委员会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