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息详情  

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6-05-04
 
 

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6〕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和重点范围 

  2016年度全省计划选拔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名额为:重点资助25名、第一层次50名、第二层次200名。选拔工作紧密结合我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产业推荐人选。 

二、推荐条件 

  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各类培养人员还须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1.专业知识深厚,创新能力强,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所带领的创新团队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发展优势,经培养具有成为省特级专家、两院院士的发展潜力。 

2.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作为主持人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取得突破性技术创新成果并对我省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目前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着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或承担着对行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研发创新项目,且有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是往年入选的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已获得过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二)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1.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本学科专业前沿,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强,经培养具有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发展潜力。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等,或为省部级重大平台载体、产业研发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突出能力业绩和培养潜力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一般应是往年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员。 

5.推荐申报人员中符合年龄条件的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钱江学者)可直接列入第一层次进行培养,不占指标,不予重复资助。 

(三)第二层次培养人员 

1.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能支撑我省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在省内外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经培养具有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等我省重大人才工程最高层次的发展潜力。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等,或为省部级平台载体负责人,或主持研发规模以上企业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取得了高水平的创新成果。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一般为省级以上人才工程中的青年领军后备人才,或列入我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一、二层次的高层次培养人员。 

(四)依托省重中之重学科、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或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引才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其他往年未入选各类人才培养工程,但有突出贡献或重大创新成果并具培养潜力的人员,经各市或省级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议审议,也可直接申报列入相应培养层次。

三、推荐名额

宁波市2016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名额为:重点资助不限名额、第一层次6名、第二层次18名。

四、其他推荐选拔事项

今年在选拔评价过程中,将在组别内分学术型、应用型、学术应用并重型三种申报人员类型,采取不同侧重的评价办法。学术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创新性理论成果、学术研究等情况;应用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服务推广、经营管理等情况;学术应用并重型申报人员兼顾考虑上述两方面业绩情况。

五、推荐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员填写附件1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及佐证材料1份(不超过40页,同时需提供PDF格式的扫描文件一式1份,可分类扫描制作成不同的PDF文件,文件名为“申报人-佐证材料分类名称.pdf”),以上材料及申报表纸质稿及电子文档于5月11日前上交人事处(集团大楼703)王静老师处。联系电话88052197。

(二)学校择优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人员的业绩在可推荐的名额内择优推荐。

(三)材料公示及上报

学校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全信息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宁波市人力社保局。

人事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