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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9-05-16
 
 

 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访问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周岁以下兼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访学范围
本科高校访问学者导师除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外(网址:
http://221.232.129.107/welcome),还包括国内其他高水平大学的博士点学科导师和硕士点学科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导师。访问学者人选由各高校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统筹推荐,由省教育厅统一备案公布。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及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请各部门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根据选派条件切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各部门确定推荐人选上报人事处。
2、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经所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人事处汇总,提交学校审定进行人员遴选,人选确定后选派教师与访问学者学校及导师进行联系并由接受学校及导师签署意见
四、管理考核
为配合接受学校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过程培养管理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各类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须填写《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附件1),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后上交人事处。
五、材料的提交与报送
申请2019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的教师填写并以部门为单位上交《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文件命名:部门+姓名)、《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的教师填写并上交《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2份)。请各单位于6月4日前将材料上交到集团大楼703人事处。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8805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