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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鹰才计划”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9-10-30
 
 

 各单位:

根据《宁波大红鹰学院“鹰才计划”实施意见》(甬红院〔2018〕1号)和《宁波财经学院“飞鹰杰青”B类人才选拔、激励与考核规定》(宁财院〔2019〕64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总体安排,现决定开展2019年“鹰才计划”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相应“鹰才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3)、“鹰才计划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4),其中申报表及汇总表(包含业绩汇总及业绩成果明细表单)内容请申报教师如实填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相关考核、科研、论文及获奖等情况根据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单位在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各部门将相应申报表(附件1-3)及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电子稿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15日前上交集团大楼703人事处王静,电子材料发至钉钉。

3、申报人近五年取得的成果指(2014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取得的成果业绩;申报人近三年取得的成果指(2016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取得的成果业绩。

“鹰才计划”是落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战略性计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成立“鹰才计划”认定工作组,严把推荐质量关,切实做好本部门“鹰才计划”的审核推荐工作。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88052197

人事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