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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9-04-27
 
 

 各部门:

为加强对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的项目管理,受省教育厅委托,现就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
2015—2017年申报,截至2018年12月30日按计划已到期的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
2.结题要求
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交公开出版著作的封面、封底、目录页和版权页复印件1份;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其他的,需提交有关报告文稿及其推广应用材料。成果上均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无效。
3.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结题者须提交《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一式三份(附件1),并附相应成果复印件1份。,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人事处王静数字化校园。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5月10日前提交人事处王静。


人事处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