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波财经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辅导员岗位笔试已于11月30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在面试前,我校将对辅导员岗位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月3日8点30—11点。
二、资格复审地点:宁波财经学院行政大楼A楼705,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
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属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需携带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属于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携带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需第三方机构翻译为中文)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劳动合同(历届生)、1年及以上在高等院校从事专职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证明(历届生)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2.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
3.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