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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20-06-08
 
 

 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访问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对象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访学范围
  接收访问学者的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内知名的对口高职高专示范性院校。访问学者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等学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以及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硕士点学科导师。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及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请各部门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根据选派条件有计划、按条件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并加强对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访学质量。各部门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人事处。
  2、申请人确定访问学者学校及导师意向,填写相关表格,经所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报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校审定遴选,人选确定后选派教师与接收学校及导师联系并签署意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选派人员要严格按照接收单位防疫规定接受相关检测,根据疫情形势合理安排访学访工时间。
  四、管理考核
  为配合接受学校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过程培养管理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各类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须填写《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附件3),由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签署意见后上交人事处。
  五、材料的提交与报送
  申请2020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的教师填写并以部门为单位上交《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文件命名:部门+姓名)、《2020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的教师填写并上交《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附件3)》(纸质版2份)。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材料上交到集团大楼703人事处。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88052197


人事处
20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