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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财经学院面向2023届优秀毕业生选聘高层次人才拟聘用人员公示(一)
文章来源:宁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时间:2023-05-04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宁波财经学院面向2023届优秀毕业生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023年3月31日),通过公开报名、试讲,考察,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财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下列人员拟上报公示,名单如下:

 

拟聘

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和专业

学历及学位

备注

1

教研岗

刘嘉勇

1995.09

名古屋大学日本语教育专业

研究生

/博士

 

2

教研岗

曾宝栋

1991.01

南京大学考古学专业

研究生

/博士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财经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电话:0574-88044810,8805228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财经学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