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和《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2023年5月9日),通过公开报名、试讲,考察,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财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下列人员拟上报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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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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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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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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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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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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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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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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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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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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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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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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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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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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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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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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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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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总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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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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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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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科学与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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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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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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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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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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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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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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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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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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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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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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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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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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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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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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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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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财经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电话:0574-88044810,8805228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财经学院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