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我校2019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包括因公出国(境)培训及交流计划(见附件),现就做好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因工作需要,拟于2019年使用公用经费赴国(境)外执行相关公务、进行学术交流活动或培训的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均应申报因公出国(境)计划。
2、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申报2019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汇总,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因公出国(境)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3、各单位填写计划表,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计划表电子版报送外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颖斐、王建静,电话:88052213, 88052170
外事处、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