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工作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经过前期资格审查、辅导员推荐、团支部讨论报团委备案,拟确定洪子翔等30名同学为基础学院2021年团员发展对象,具体名单见下图。
公示时间: 2021年4月21—2021年4月23日 共3天
公示期内若对拟发展团员对象有异议,请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基础学院团委反映。
团委联系电话:13567435010
共青团宁波财经学院基础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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