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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宁波与中东欧经贸合作瓶颈与对策研究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2021-01-15
 2017年11月李克强总理和中东欧领导人在布达佩斯会晤时,明确“各方支持在宁波等中国城市设立16+1经贸合作示范区”(2018年扩大到17+1),这是中央在新时代扩大对外开放的背景下,赋予浙江和宁波的重大使命和历史责任。2019年宁波成功举办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地方参与17+1合作绩效评估中,宁波综合得分排名遥遥领先全国其他城市。虽然宁波与中东欧经贸合作已经全面展开,但囿于市场需求侧与外贸供给侧协同不足,企业需求侧与政府服务侧存在偏差等原因,在贸易结构、产能合作、平台共建、风险评估等“深度合作”方面仍显深度不够,形成示范区推广经验还不足,还需要从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上寻求新的突破。
(撰稿: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王瑞;审核: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魏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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