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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本科学生学位外语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3.23

 

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甬红院〔201343号)和《关于大学外语多语种分层次教学的课程修读及考核实施办法》(教务〔201867)的文件规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之一,具有基本的外语运用能力,通过学校学位外语水平考核或达到同等水平。因此,学校每年上半年,都将组织一次学位外语考试。现将2021年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20172018级本科在校学生中未达到以下要求的学生:

1)本科学生(非外语类 A 层次)参加 CET4 考试,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标准为 360 分。

2)本科学生(非外语类 B 层次)参加 CET4 考试,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标准为 340 分。

3)本科学生(非外语类 C 层次)参加 CET4 考试,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标准为 300 分。

4)英语类专业本科学生参加 TEM4(英语专业四级)或 TEM8(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标准为 60 分;日语专业本科学生参加 NSS-4 (全国高校日语专业四级); JLPTN2(日本语能力测试 2 级)或 JLPT-N1(日本语能力考试 1 级) 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标准为 60 分;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参加 CET4(大学英语四级), 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标准为 425 分。

5)修读《大学韩语》课程的学生参加韩国语能力考试 TOPIK-I2 级), 成绩合格获得证书。

6)修读《大学日语》课程的学生参加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成绩合格获得 N4 证书。

7)修读《大学德语》课程的学生参加该课程考核,绩点为3.0 以上。或参加“大学德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四级证书。

8)未达到以上条件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学外语学位考试,考试达到合格标准。

根据上述条件,已筛选需要参加本次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学生名单,各二级学院将以班级为单位下发名单核对表,请逐一签字核对,于2021325日周四16:00前上交学院教务办。

2.2020届学生,如学位外语不合格,可申请参加本次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1325日(周四)16:00

二、考试安排

1.考试初定于202148日(周四)13:30-15:30,具体考场安排以考前一周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2.考试通知、考试大纲及参考词汇,同步发布在学校网站—“教学在线”栏目中,请各学院、各班主任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并督促学生做好考试复习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