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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10.26

各单位:

学校决定于11-12月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对象

12019年立项的省“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2019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检查方式:由各教学单位根据项目拟完成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检查。

3.材料提交

所有项目负责人均需提交《宁波财经学院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件1)。

二、关于结题工作

1.结题对象

2017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不予延期)。

2.结题方式

1)一般教改项目

采用所在教学单位验收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的方式。

2)重点教改项目

学校统一组织结题验收,将于202012月组织召开校级重点教改项目结题评审会议。

请重点教学改革项目做好6分钟的PPT汇报准备,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围绕改革方案、实施成效、总结分析等方面进行汇报。

3.材料提交

所有项目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121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电子文档需要项目负责人上传至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数字校园—教学科研-教改管理系统-项目结项)。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内容要求

①宁波财经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简表(附件2);

②宁波财经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

③项目改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需要提供复印件)。

2)印刷装订要求

除论文等佐证材料以外,其余所有结题材料的字体采用五号宋体,1.5倍行距,正反面印刷。请将全部结题材料纸质平装成1(装订顺序:简表-结题报告-佐证材料),一式2份。

3)项目成员原则上不予变动,如有变动,需提交《宁波财经学院教学改革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附件4)。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项目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对所负责验收的项目围绕检查与验收方式、成效与问题形成本单位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报告(附件5)。工作完成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210日。

联系人:陈山漫(行政楼212办公室),联系电话:88004079

 

 

教务处

20201027

 

附件:

·     1.宁波财经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简表.doc

·     2.宁波财经学院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doc

·     3.宁波财经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     4.宁波财经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doc

·     5.宁波财经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结题验收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