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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学校决定于11-12月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对象
(1)2019年立项的省“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2019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检查方式:由各教学单位根据项目拟完成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检查。
3.材料提交
所有项目负责人均需提交《宁波财经学院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件1)。
二、关于结题工作
1.结题对象
2017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不予延期)。
2.结题方式
(1)一般教改项目
采用所在教学单位验收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的方式。
(2)重点教改项目
学校统一组织结题验收,将于2020年12月组织召开校级重点教改项目结题评审会议。
请重点教学改革项目做好6分钟的PPT汇报准备,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围绕改革方案、实施成效、总结分析等方面进行汇报。
3.材料提交
所有项目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12月1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电子文档需要项目负责人上传至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数字校园—教学科研-教改管理系统-项目结项)。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内容要求
①宁波财经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简表(附件2);
②宁波财经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
③项目改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需要提供复印件)。
(2)印刷装订要求
除论文等佐证材料以外,其余所有结题材料的字体采用五号宋体,1.5倍行距,正反面印刷。请将全部结题材料纸质平装成1册(装订顺序:简表-结题报告-佐证材料),一式2份。
(3)项目成员原则上不予变动,如有变动,需提交《宁波财经学院教学改革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附件4)。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项目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对所负责验收的项目围绕检查与验收方式、成效与问题形成本单位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报告(附件5)。工作完成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联系人:陈山漫(行政楼212办公室),联系电话:88004079。
教务处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