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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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
根据学校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验收
1.验收对象
2017年立项的示范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详见附件1。
2.材料提交
所有项目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11月25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需要项目负责人上传至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系统(http://jg.nbdhyu.edu.cn/)。
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宁波财经学院示范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验收报告(附件2);实践教育基地的后续工作开展思路(附件3)。项目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目录、复印件(论文须公开发表)。
3.项目成员原则上不予变动,如有变动,需提交《宁波财经学院教学改革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附件4)。
二、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项目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对所负责验收的项目,结合申报书预期成果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联系人:孙英伟,联系电话:88004079、664549,联系地点:行政楼B楼212。
教务处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
· 2.宁波财经学院示范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验收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