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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7.03

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文件精神,现启动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申报项目应紧扣“十三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宁波大红鹰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围绕应用型建设、产教融合、新工科建设、校企合作等重点工作,在应用型专业内涵建设、应用型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支撑平台、双院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重点任务上,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继续鼓励教师开展以“翻转课堂”为主要形式的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倡导教师以课程组、教研室以及联合其他高校或关联其它学术组织等形式,凝练规模化开展翻转课堂教学改革的方法与模式,开展改革成效和学习质量评价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须有校级重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基础。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学院、跨部门、多层面的合作,鼓励广大一线教师参与。

2.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

3.本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总体研究、专业大类、教学管理、课程改革、实验实践、自选项目6个类别,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

三、结题要求

1.完成申请书中的改革目标、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和育人成效,并提交结题报告与相关佐证材料。

2.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教学改革论文,论文内容应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学校,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

四、名额分配

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制,根据文件通知,我校可推荐立项10项。

五、推荐程序

各教学单位应做好相关组织与初审工作,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评审、经校内公示、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备案。

六、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要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教学改革规划和当前教育教学实际,积极组织好本单位的项目建设规划、申报、评审及推荐工作。并请于97日下班前提交以下材料:

1.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1),12份;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内容摘要表》(附件2),请各单位汇总好提交,每个项目1页。

2.请各负责人在学校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和《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内容摘要表》的电子文档。

3.请各部门在数字校园统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稿和纸质盖章稿:《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附件3)。

联系人:王媛,联系电话:88004079,联系地点:行政楼212办公室。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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