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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12.05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号)(附件2)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34号)(附件3),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按照教育部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总体部署,共有五大类课程建设开展申报,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本次推荐申报的为国家级和省级三类课程(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

(一)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强化课堂设计,增强课堂互动,提升课程学习的挑战性,焕发课堂生机活力,发挥好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 20%50% 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三)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切实加强实践育人。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70%以上,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校外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可保证社会实践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条件

1.推荐课程(国家级和省级)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具体要求见附件3

2.从2019年起,对国家级和省级五类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进行课程数量限定,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已作为2019年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候选课程的,其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以申报书为准、排名前5),不能担任此次国家级和省级三类课程(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的负责人。

32019年正在认定的第二批省级线上课程,原则上不能以同一课程名称和负责人申报本次省级三类金课。如果考虑申报本次国家级(省级)三类金课,需提出撤销本年度省级线上课程认定的申请,截止撤销时间为126日中午。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教学单位限额申报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向省厅推荐的方式。申报的三类金课全部使用统一的申报书。

我校向省教育厅限额择优推荐15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排名前3的推荐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其中线下一流课程,有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的教学单位限报2项,其他教学单位限报1项,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不限报。

(二)申报时间

20191210日前,各申报单位将《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附件5)的word文档电子稿及纸质稿3份报送教务处。

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叶静,联系电话:88052211,联系地点:行政楼B207办公室。

 

                      教务处

 2019124

 

 

附件:1 教高〔2019〕8号.doc

2    教高厅函〔2019〕44号.doc

3    浙教办函[2019]334.doc

4    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年).doc

5 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19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