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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3.29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加强应用型示范院校内涵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8101 号)和学校《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甬红院〔201886 )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现就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题及要求

2019年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内容展开:

1.课程思政建设专项项目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充分挖掘专业、课程中的思政教育元素,结合专业和课程特点将思政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围绕建设具有思政育人目标的课程教学标准、优化具有思政教育深度的课程教学设计、推进蕴含思政教学内容的课程考核评价等方面开展研究。

2.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围绕“十三五”期间学校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应用型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重点工作,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推进课程标准建设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3.实验教学及管理专项项目(申报对象为从事实验室工作及相关管理人员)

围绕支撑学校应用型专业建设,促进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与创新,提升实验室内涵建设与服务管理水平,在实验室建设与信息化管理、实验管理队伍建设、综合实验项目开发、实验教学改革研究、财经类实验室管理模式比较与借鉴、实验技术开发与应用、仪器设置资产管理、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物资采购与供应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教学改革论文,论文内容应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学校,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

2.完成申报书中的改革目标,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和育人成效,并提交结题报告与相关佐证材料。

三、项目推荐申报数量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额定数量见下表。


四、项目研究期限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时长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

五、项目评审和管理

项目的评审与管理按照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实施。

六、申报材料、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课程思政建设专项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

1)《宁波财经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平装一式2份;

2)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宁波财经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1份;

2.实验教学及管理专项项目

1)《宁波财经学院实验教学及管理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纸质平装一式2份;

2)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宁波财经学院实验教学及管理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一式1份;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十三五”建设规划和当前教育教学实际,积极组织好本单位的项目申报、评审及推荐工作,并于417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所有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提交至教务处,项目负责人将所申报项目的电子文档通过“宁波财经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系统”(http://jg.nbdhyu.edu.cn)上传,逾期视同放弃。

联系人:陈山漫,联系电话:88004079

     常奕,联系电话:88052264

     联系地点:行政楼212办公室

教务处

2019328

 

附件:

·       1.宁波财经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

·       2.宁波财经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       3.宁波财经学院实验教学及管理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       4.宁波财经学院实验教学及管理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