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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文件精神,现启动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申报要求
本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总体研究、专业大类、教学管理、课程改革、实验实践、自选项目6个类别。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具体要求如下:
1.聚焦教学,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准备。
2.申报项目须有校级重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基础。
3.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学院、跨部门、多层面的合作。
4.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5.与其他高校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并加盖对方学校公章。
二、结题要求
1.完成申请书中的改革目标、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和育人成效,并提交结题报告与相关佐证材料。
2.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教学改革论文,论文内容应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学校,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
三、评审流程
本项目在各部门选拔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评审、经校内公示、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备案。
项目申报实行限额制,我校本年度名额为10项。各教学单位应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做好规划与选拔推荐工作。具体额定数量见下表。
四、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要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教学改革规划和当前教育教学实际,积极组织好本单位的项目建设规划、申报、评审及推荐工作。并请于11月29日下班前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
(2)《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内容摘要表》(附件2),一式2份,每个项目不超过1页;
(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
2.电子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在学校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和《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内容摘要表》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陈山漫,联系电话:88004079,联系地点:行政楼B楼212办公室。
教务处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