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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学校各部门:

根据教务处学年工作计划安排,现启动202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分为课程思政建设专项、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教学及管理专项三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题及要求

1.课程思政建设专项项目

鼓励广大教师利用这场突如其来、波及全球的疫情防控阻击战,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围绕如何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有效融入课程在线教学内容、隔空教学课堂及在线实习实践环节,更好地实施课程思政、专业思政教育方面开展深入研究。鼓励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以新时代大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养成为目的,针对高校劳动教育开展实质性研究,包括劳动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劳动课程设置、劳动课实施途径、劳动课效果评价等。

2.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根据新时期学校的发展目标与任务,围绕应用型示范校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在线教学改革等重点工作,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目标,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应用型课程体系建设、特色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各类金课建设、课程标准实施与评价、在线教学设计与实施、学生获得感增强、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

3.实验教学及管理专项项目

围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应用型专业建设,推进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与创新,提升实验室内涵建设与服务管理水平,在实验室建设与信息化管理、实验管理队伍建设、综合实验项目开发、实验教学改革研究、财经类实验室管理模式比较与借鉴、实验技术开发与应用、仪器设置资产管理、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等方面开展研究。该类项目主要面向从事实验室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申报。

二、申报及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未结项的,或主持的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被撤项或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同类项目没有重大改革的,不能重复申报。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教学改革论文,论文内容应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学校,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

3.完成申报书中的改革目标,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和育人成效,并提交结题报告与相关佐证材料。

三、项目推荐申报数量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额定数量见下表。

四、项目研究期限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时长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

五、项目评审和管理

项目的评审与管理按照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实施。

六、申报材料、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课程思政建设专项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

1)《宁波财经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平装一式2份;

2)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宁波财经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1份;

2.实验教学及管理专项项目

1)《宁波财经学院实验教学及管理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纸质平装一式2份;

2)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宁波财经学院实验教学及管理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一式1份;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需要,积极规划和组织相关项目申报、评审及推荐工作,并于424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所有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提交至教务处,项目负责人将所申报项目的电子文档通过“宁波财经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系统”(https://jg-nbdhyu-edu-cn.webvpn.nbufe.edu.cn)上传,逾期视同放弃。

联系人:陈山漫,联系电话:88004079

      奕,联系电话:88052264

     联系地点:行政楼212办公室

 

教务处

202042

 

附件:

·       1.宁波财经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

·       2.宁波财经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       3.宁波财经学院实验教学及管理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       4.宁波财经学院实验教学及管理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