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接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甬政发研字〔2020〕25号文件,根据全市人才调研工作总体安排,现就2021年度人才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要求
1.本批课题为人才研究公开发布竞争性课题,共10项(见附件),公开向社会发布,有多人申报同一课题的,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
2. 本批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转化应用稿。结题按《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报告务必准确全面地反映课题的研究要点,课题组研究成果要公开发表的,应报请中心确认,并注明项目来源。
3.本批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分两期拨付,课题立项后拨付50%,课题结题后拨付剩余50%。课题研究达不到结题要求的,剩余经费不予拨付,并撤销立项。
4.本批课题要求在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研究工作并提交成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只能申报其中一项课题,承担本市年度人才研究课题但尚未完成者,不接受申报。
2.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0年11月13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办理。
3.课题组应认真审题,准确理解题意,把握研究要点,严格按制式《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申请书》限定的内容仔细填写,确保课题申报资料观点鲜明、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负责人信息全面准确。《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评审活页》必须严格按照表中的提示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报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本次申报不受理课题组自拟研究课题的申报。
三、其他
1.申报材料由宁波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才资源研究所受理。具体包括:《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申请书》(原件二份),《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评审活页》(一式三份)。在报送纸质申请材料(A4)的同时,电子稿发科研处王健老师钉钉。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88054320
科研处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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