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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

文章来源: 科研处 文章作者: 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21-03-08 14:29:00

学校各部门:
  接省民政厅通知,2021年度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推进新时代浙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
  2.全域推进民政数字化改革发展研究
  3.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建设研究
  4.建立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研究
  5.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研究
  6.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能力提升研究
  7.浙江特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研究
  8.康养体系建设创新实践研究
  9.新时代中国殡葬文化建设研究
  10.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11.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研究
  12.新时代民政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13.民政标准化规范化研究
  14.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研究
  二、工作安排
  (一)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申报者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认真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1)。
省民政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原则上于5月31日前确定立项课题。课题研究经费由各课题组自行筹集,省民政厅不予以经费支持。
立项课题将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并提交结题材料。省民政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获得“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优秀成果”优秀奖以上者,予以结题并发结题证书。未获奖者将不予结题。
  (二)研究成果的征集
  研究者可根据选题方向开展自主研究,并于6月30日前将完成的研究成果和《2021年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基本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电子邮箱,参加“2021年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省民政厅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推荐优秀成果参加2021年全国民政论坛评奖。
  三、工作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紧紧围绕民政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
  (二)研究成果应主题鲜明、结构严谨、思路清晰、论据充分、措施可行,字数不少于5000字,且未公开发表过,保证原创性、开拓性、实用性。
  四、材料报送
  1、请各部门科研秘书于3月26日前将课题申报书(电子稿)提交至科研处黄丹霞钉钉,立项后再补交纸质稿。
  联系人:黄丹霞 联系电话:628974/15067435078。

科研处
2021年3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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