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接宁波市科技局文件通知,根据《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甬科政〔2021〕10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重点项目共8个方向,一般项目共26个方向。(详细申报指南参看附件1)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宁波科技大脑” (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在“法人登录”状态下,点击“前往浙江政务服务网”按钮,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进入“办事大厅”,选择“软科学研究项目”一栏,点击“在线办理”按钮,按要求填报,如在平台登录、系统填报等方面有技术问题的,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人员。
三、申报要求
1.选题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可增加副标题。申请项目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注重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研究成果要充分体现可应用性。
2.重点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自立项之日起),一般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自立项之日起),以合同期限为准。重点项目支持经费分两次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60%,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余款。一般项目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采取一次性拨款。
3.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软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与项目申报单位一致。
4.我校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0项,每个研究方向只能申报1项,其中涉及技术领域分析的课题,每个领域只能申报1个。若申报数超额,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公示,最终根据结果择优申报。
5.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软科学项目:
(1)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排名前三)在研市级科技项目和当年申报科技项目累计已经达到2项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已承担1项在研市级软科学项目的,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3)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软科学项目。已申报或承担相关市级项目者,不得重复申报内容基本或完全相同的选题;
(4)被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的;
(5)年度检查中被列入整改对象的。
四、申报时限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0日上午10:00。
五、提交材料
1、《2023年度宁波市软科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将线上填报的内容原文摘录汇总成一个电子稿(word版),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负责人+分院。内容包括如下部分且不要出现申报者相关信息:1、包括研究背景(限300字)2、研究必要性(创新性、科学性、前瞻性)(限300字)3、研究基础(研究团队、前期研究基础)(限300字)4、研究内容和方法(限300字)5、研究目标(限300字)。
3、可行性报告电子稿(线上填报有模版),命名格式为:可行性报告+项目名称+负责人+分院。内容不要出现申报者相关信息。
4、材料1提供纸质稿,材料2、3提供电子稿放在以负责人命名的一个文件夹内。以上内容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截止日期前统一交科研处。
联系人:单一峰 联系电话:88056223
科研处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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