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21-11-25
关于开展宁波财经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函授辅导站2021年度考核的通知

 为做好2021年度校外函授辅导站考核工作,根据《宁波财经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函授辅导站考核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各校外函授辅导站的实际情况,现将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  考核时间:2021年度。

三、  考核内容:

1、    各函授辅导站填写《宁波财经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函授辅导站考核自评细则表》和《宁波财经学院校外函授辅导站年度考核表》进行自评打分和自查总结。(20211217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唐燕老师钉钉)。

2、    考核小组通过实地调研、查阅教学管理档案、督查招生广告规范等进行过程考核和综合打分。(20211231日前)。

四、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表彰奖励。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