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校外函授辅导站考核工作,根据《宁波财经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函授辅导站考核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各校外函授辅导站的实际情况,现将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 考核时间:2021年度。
三、 考核内容:
1、 各函授辅导站填写《宁波财经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函授辅导站考核自评细则表》和《宁波财经学院校外函授辅导站年度考核表》进行自评打分和自查总结。(2021年12月17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唐燕老师钉钉)。
2、 考核小组通过实地调研、查阅教学管理档案、督查招生广告规范等进行过程考核和综合打分。(2021年12月31日前)。
四、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表彰奖励。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