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24-04-10
关于宁财院成教学院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函授站、学员: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努力成才。根据《宁波财经学院成人继续教育教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成教〔202113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比例和人数

1.评选范围:2024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和人数:不超过毕业人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依据《宁波财经学院成人继续教育教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三、评选要求

1.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规范及时。

2.评选程序:由个人提出申请、各函授站初审,公示后报送我院,学院统一审定、公示、发文表彰。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使评比真正发挥激励和教育的作用。

3.报送时间:请将《宁波财经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1份,于2024510日前将纸质文档和电子稿发送至陈老师处。《申请表》不能破页,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88054871

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

 

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