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2021年第一批大学生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的公示
文章来源:数字技术与工程学院 |
文章作者:数字技术与工程学院 |
发布时间:2021.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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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学校《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现予以部分大学生科研项目进行配套经费资助,配套金额不少于1000元,科研项目原则上以实报实销为主,具体配套经费根据项目取得研究成果,由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具体金额。现对资助项目进行公示,若有疑议,请在4月15日下班前向纪委书记乔丽萍反映,办公室电话:88046816。
宁波财经学院数字技术与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