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章来源:未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4-11

学校各部门:

   在2015—2016学年中,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敢于创新,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宁波大红鹰学院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宁波大红鹰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各学院评议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经研究,决定授予13财管(财务)1班等42个班级“学风优良班级”称号,授予13财管(ACCA)1班等31个班级“和谐班级”称号;授予毛惠平等1名同学及2个团队“校长奖学金”,授予《学会学习》课程组等72个团队、张旭等445名同学 “专项奖学金”,授予金美芳等92名同学“一等奖学金”,授予宋梦超等584名同学“二等奖学金”,授予王莹等1212名同学“三等奖学金”;授予王晨等696名同学“优秀学生”称号,授予竺璐琪等1028名同学“单项积极分子”称号。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争取更大的进步。希望广大同学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弘扬大红鹰教育精神,践行“自信、专注”的校训,创造新的辉煌。

 

宁波大红鹰学院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