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财经学院2020年度团费收缴情况的公示

文章来源:校团委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全校团员: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团组字〔2020〕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团浙〔2016〕37号)等文件精神,学生团员按每月0.2元/人的标准缴纳团费,向团市委上缴2020年度团费9832元。

  即日起公示五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团委(联系方式:0574-88052271;nbcjxytw@126.com)反映。异议应包括具体内容和相关事实依据。以部门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部门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签字)、所属部门和联系电话。


共青团宁波财经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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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0574-8805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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