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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4年继续被列为省“三位一体”招生试点学校
文章来源:学校招生办 文章作者:招生网 发布时间:2014.01.06
     

日前,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校上报的《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顺利通过审核,我校继续被列为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学校。经省考试院批准,2014年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总计划数160名,其中文科65名、理科95名,专业分布在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大宗商品交易方向)、网络工程、秘书学等4个本科专业,在第二批提前批录取。

与往年相比,我校2014年“三位一体”招生政策有几处明显变化:第一,招生计划数比去年增加90人,增幅达到128%;第二,招生专业结构更合理,有工、经、管、文4大学科门类的专业可供考生选择;第三,针对特长生,学校出台了“面试直通车”和特长加分政策;第四,报名时间提前,学校测试安排在3月底完成;第五,报名考试费直接通过工行柜台缴纳,测试报到环节更快捷。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浙江省从2011年开始试行的一种特殊招生类别,也是我省高考改革的主要方式之一。它的实施对于打破一考定终身制度,实现多样化选拔人才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从2013年我校首次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情况来看,70名的招生计划有520名考生报名参加,报名情况相当踊跃,学校也从中选拔了一批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人才。因此,今年学校希望有更多的特长生和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来报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7—315日,详情关注学校招生网。

据了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试)和统一选拔考试(高考)为三位一体招生评价体系,将三者按不同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按照《宁波大红鹰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学生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